关于成立“10·27”触电事故调查组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2013年10月27日23时40分,连州市小带铅锌矿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,造成1人死亡。为查清事故原因,认定事故责任,根据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493号)有关规定,市政府决定成立连州市小带铅锌矿有限公司“10·27”触电事故调查组。成员名单如下:
组 长:龙伟华(市安委会副主任、安监局局长)
副组长:黄建波(市安监局副局长)
黄友建(市监察局副局长)
成 员:陈勇武(市总工会副主席)
黄旭日(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)
陈为强(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)
潘俊斌(市安监局科员)
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3年11月3日